许伟福,宁德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长期奋战在检察一线。自2008年从检以来,先后在福鼎市检察院办公室、自侦部门,宁德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第三检察部等部门工作,怀着追求公平正义的梦想,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忠实履行着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
2010年,许伟福通过遴选进入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处工作,主要负责刑事申诉检察业务。多年在控申窗口和群众打交道的他,对做好群众工作有着自己的体会。控申部门作为检察机关面向社会的窗口,承担着大量的接访和处理信访任务,不仅代表检察机关的形象,更代表公正执法的形象。
作贴心人,解决百姓的“揪心事”。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因证据不足,被告人林某、王某某被法院宣判无罪,申诉人张某某不服,多次到宁德市检察院要求抗诉。受理该案后,许伟福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多次查找相关证据,对申诉人的诉求给予认真解答,反复做其思想工作,动员其与被告人达成和解。但申诉人所提诉求极不合理,和解工作陷入困境。为了打破僵局,许伟福在接访之余进行走访,深入了解申诉人的工作、生活,切身体验其真实的生活状态。在知道申诉人因残疾不能工作、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后,许伟福和同事一道主动帮助其办理残疾证明,协调民政部门给予其一定的生活补助,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和解方案与司法救助。申诉人感动于检察官办案的细致周到,诚心接受了和解方案,案件最终息诉罢访。
听得到百姓的心“声”,也抓得住罪犯的蛛丝马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许伟福致力于发现原案件诉讼各阶段在实体和程序上存在的问题,该纠正的坚决纠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在办理一起医疗事故的案件中,申诉人某医院医生林某某坚持其所开的处方无误,是护士配错药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
在征得申诉人林某某同意的情况下,许伟福和其他办案人员一起前往上海,将静脉滴注剩余液进行成分鉴定。最终证实护士并未配错药。申诉人林某某的申诉请求不成立,最终其接受了该复查结论。
“许伟福总是力求抓住那些影响案件定性的关键证据,通过对关键证据的认定和巩固,有力支持办案结论,增强释法说理效果。”看着许伟福一步步从一名新手成为控告申诉检察业务骨干的黄世琼主任对其称赞有加。
2019年底,许伟福调整到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继续他的法治之旅。“刑事执行检察是检察机关业务最全面,涉及的法律法规也是最能锻炼人的部门。”许伟福说道。许伟福十分珍惜这个成长机会,在生活中主动关注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发布,在工作时,虚心向前辈学习、向实践学习,推动自己成长完善,为开展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同时,他“身兼数职”,监狱巡回检察、监外执行检察、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等工作。长期处于检察一线,经过学习和锻炼,如今的许伟福已经在刑事执行检察这个新的岗位上成长为独当一面的业务骨干。
在其13年的检察生涯中,许伟福先后获得了“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和“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入选福建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人才库、福建省检察机关二级侦查人才库。热心公益,他主动担纲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团结青年干警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疫情防控、义务普法、关爱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被评为“最美志愿服务工作者”。
在平凡的工作中保持一名检察官的本色,许伟福以不变的为民情怀,书写出忠诚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