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首页   检察资讯    阳光检务    队伍建设    案件聚焦   普法宣传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资讯
福安检察院:“润土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19-1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如今,在福安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身影在乡村并不难看到。为了助力乡村振兴,福安市检察院可谓“煞费苦心”。

  福安是农业大市。在长期的检察工作实践中,涉及“三农”的工作占据检察工作很大比重。2018年以来,福安检察院分析总结经验,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出了“润土行动”,作为新时期该院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和品牌工作。

  黑恶势力,是破坏乡村和谐、阻碍乡村发展的“拦路虎”。福安检察院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势力犯罪,守护乡村天朗气清。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受理公安机关以黑恶势力犯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件62人,已审结9件47人。其中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3件16人,有2件10人已开庭审理,10名被告人均按涉恶定性判决;对3件16人,严格依照法定标准,未认定涉恶性质;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3件15人。在对以往案件进行梳理中发现有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件5人并及时变更起诉,法院均作有罪判决。

  扫清了障碍,如何让乡村更加和谐?福安检察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机制要求,主动把维护农村稳定和维护农民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农民依法表达诉求,切实做好农村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同时,该院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通过宽缓政策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减少社会矛盾,特别是注意妥善处理因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刑事案件和解。

  “让山更青、水更绿,一直是我们检察工作的一大目标。”福安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对于乡村发展而言,守护绿水青山至关重要,这也是检察工作的一大重点。

  该院依法办理破坏生态环境保护犯罪案件24件31人,继续推行亲历性办案模式,完善侦查介入、案件联动、检察建议、生态修复、案件回访等“五个一”办案模式。如针对非法狩猎行为抬头倾向,加大打击力度,共受理非法狩猎案8件9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案2件2人,涉案金额达36.6万元。

  同时,该院组织民行、生态等部门深入乡镇农村,紧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促森林公安就非法占用农用地问题立案查处9人;联合周宁、寿宁、柘荣3县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交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共同守护母亲河以及周边乡镇村居环境。

  □ 原载:闽东日报  记者 郑雨桐 通讯员 吴桂祥

网上信访
律师接待预约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中国检察听证网
宁德检察客户端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版权所有:宁德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1号 电话:0593-8920662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