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首页   检察资讯    阳光检务    队伍建设    案件聚焦   普法宣传
当前位置:首页>>阳光检务>>工作报告
2020年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113日在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施忠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全会和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围绕市委深入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和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宁德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积极参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迅速成立全市检察机关应对疫情工作和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工作领导小组,开通涉疫案件快速办理通道,通过互联网实行远程接访,依托办案“云平台”实现远程讯问,借助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诉讼环节监督,做到自身防疫和依法履职两不误。批捕扰乱防疫秩序和破坏野生动物等涉疫犯罪30人、起诉53人。古田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并从快起诉一起抗疫期间开设赌场致695人被隔离案。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选派828人次参与高速卡口、村居、集中隔离点、福州(厦门)国际机场等地联防联控。针对口罩等防疫物资和医疗废弃物监管、处置问题,运用诉前检察建议和磋商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共批捕涉黑恶犯罪122382人、起诉134628人,受理的案件全部清结,起诉的涉黑恶犯罪定性均被法院采纳,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从案件质量把关、内外沟通协作、深挖彻查“保护伞”、提高办案效率等方面出台四项工作机制,被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转发推广。5个涉黑恶案件分别入选全国扫黑办、最高检、省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毛某某等人涉黑案按照“精品案、标杆案”要求圆满结案,19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市检察院组织协调办理全省首例张某某等人网络涉黑“套路贷”系列案件,起诉1575人。组织涉黑恶犯罪线索大排查,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150余条,其中“保护伞”线索28条。建议查封、扣押、冻结非法资产3亿余元。从严把握涉黑恶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涉黑恶罪犯财产刑立案执行308人次,涉及金额7400万余元,对99名涉黑恶罪犯提出不予减刑或压低幅度减刑的检察意见被采纳。推行“办案+治理”模式,发出检察建议123份,推动重点区域和行业整治。

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把国家司法救助融入精准脱贫,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7件,发放救助金90万余元。针对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金代管难、个案救助金额受限的情况,制定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金监管意见,建立两级检察院联合救助和“检察院+”多元救助机制,促进司法救助与医疗救助、教育帮扶、民政兜底等有机融合。关注拖欠农民工工资,协助42名农民工追讨60万余元“辛苦钱”。全市检察机关挂钩帮扶50个乡(镇)、村,选派7名干部驻村蹲点,开展扶贫项目40个,协同落实帮扶资金420万余元,定期回访结对帮扶对象316户。总结提升服务精准脱贫经验做法,制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12条措施,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制定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19条措施、“六稳”“六保”10条措施。深化驻企检务、流动检务、检企联防实践,35名检察官“点对点”联系企业。落实省检察院服务保障台胞台企意见,设立涉台检察联络室2个,聘请8名台企负责人担任检察联络员。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对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试点工作,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8人。办理的饶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入选全省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推进“挂案”专项清理和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工作,办理涉非公经济信访案件67件。贯彻“少捕少押慎诉”理念,办案多为企业生存发展着想,对认罪认罚、轻刑犯罪落实从宽政策,不捕、不诉、建议适用缓刑涉罪非公企业负责人23人,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二、主动适应时代需求,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新时代检察理念,以求极致精神履好职、办好案。

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面落地“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2137人、起诉4301人,不捕339人、不诉494人。其中,起诉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89人,“两抢一盗”犯罪411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17人,涉枪涉爆犯罪89人,毒品犯罪255人。护航金融安全,与海关、人行等单位签订共同打击洗钱犯罪协作备忘录,起诉洗钱犯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45人。办理了陈某某等人涉案金额1.3亿余元传销案、王某某等人涉案金额3.2亿余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5件,决定逮捕28人,已起诉33人,检察环节追回赃款216万元;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人。

持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恪守客观公正立场,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力度。立案监督36件,追捕漏犯42人,追诉漏犯77人、漏罪68人。探索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同步监督,在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联合公安机关对刑拘后未报捕未移诉的1289人开展核查,督促继续侦查94人,建议终止侦查、撤案22人。羁押必要性审查117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01人被采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9件。核查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47人。同步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138人,监督纠正154人。发挥“派驻+巡回”监督优势,发现监狱和看守所监管安全、教育改造等方面问题24个,促进监管场所规范执法。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监督纠正监管矫治违法违规问题67人,位居全省前列。                                                                                                                                                            

扎实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围绕权利救济、权益保障开展监督,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30件,提出、提请民事抗诉和建议再审30件,对不支持申请监督的案件,强化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认同正确裁判,共同维护司法权威。按照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对60件执行案件进行评查,从中发现执行款物分配不公、纳入失信名单不当、终结本次执行违规等问题,与法院充分沟通后提出监督意见。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依法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50人。围绕促进依法行政的共同法治目标,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7件。针对行政非诉执行难题,持续开展食品安全、违章建筑等领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6份。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拆迁补偿、不动产登记、行政处罚等案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成功化解13件。屏南县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被行政处罚争议案,综合考虑其系省级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违法情节较轻,通过召开听证会,促成有关部门为其减免罚息,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牢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坚持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并重,通过诉前程序办结案件158件,提起公益诉讼20件。柘荣县委、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出台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决定。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专项监督,监督纠正155名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220万余元。聚焦古镇古村落古建筑保护、社会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问题,立案25件,发出检察建议25份,推动有关单位筹措修缮资金380万余元;督促相关部门核查租住户10074户、清退违规住户153户,做法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调研督察组充分肯定。深化“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检察,推动整治违规商户、流动摊贩、网络外卖等993家,126名违规生产经营者被列入“黑名单”。

 

三、彰显司法为民理念,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模式

适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新需求新期待,推动平安宁德、法治宁德建设。

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海上养殖综合整治行动,实地调研环三都澳近岸海域生态,共同守护碧海蓝天。福鼎市检察院办理的滨海红树林湿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2020年全省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典型案例。针对黑臭水体、污水排放、垃圾倾倒、畜禽养殖等问题,创新“河(湖)长+检察长”守护模式,常态化开展“两江三溪”流域专项监督,立案52件,发出检察建议49份,督促补植林木1970余亩、缴纳生态修复基金110万余元。古田县检察院监督有关部门对千吨危险废物“铝灰”作无害化处置,并督促依法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追偿国家损失260万元,最高检作专题报道。

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进一步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注重以海报、展板、视频、案例等方式释法说理、以案释疑,确保犯罪嫌疑人全面理解、认清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对指控事实和量刑建议无异议的,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具结书。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31814171人,适用率90.65%,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547人,采纳率97.92%,均位居全省前列。对被告人认罪认罚一审宣判后又提出上诉的,检察机关视情提出抗诉,二审已改判加重刑罚2件,打消被告人侥幸心理,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最多跑一地”改革,一站式接待、一窗口受理、一流程服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90件,并做到件件有回复。坚持“检察长+第三方”接访常态化,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实现接访全覆盖,通过预约接访、带案下访、联合接访等方式,接待群众来访154件,办结134件。坚持“需听证、尽听证”原则,举办听证会43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160人次参与现场评议,以“看得见”的方式化解积案难案。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政策,建立“一站式”办案机制和专门场所,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批捕83人、起诉113人。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推动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性侵违法犯罪查询、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深化校园法治宣传,打造线上“云”普法套餐,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全部兼任法治副校长。探索跨区域协作,与南平市检察机关共同对2名流窜盗窃的青少年开展临界预防,制发督促监护令,最大限度矫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福安市检察院未成年人临界预防项目获评全国第五届青年志愿服务大赛银奖。在市委政法委组织领导下,联合法院、公安、教育等17家单位成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盟,在市检察院设立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四、始终坚持严管厚爱,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具体要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全市67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蕉城区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用好学习强国、“党员e家”、干部网络学院、中检网等平台,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在宁德》等系列采访实录,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以机关“1+2+N”党建创新“书记项目”为牵引,深化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推动党员到社区、小区党组织报到服务,党员先锋号、巾帼文明岗、青年志愿服务队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走在前、业务工作中起表率。抓紧抓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通过领导带头讲党课、党风廉政教育、思想动态分析、廉政风险排查、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厚植业务素能根基。注重线下线上结合,突出实战实训效果,市检察院组织民法典学习、业态分析、岗位练兵等专项活动13场,培训2989人次。周宁、福安检察院2名检察官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建立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细化各项办案指标,重视数量质量,凸显效率效果,激励检察官提升自身业务素质能力。借助“外脑”,探索建立专家咨询、辅助决策机制,霞浦、寿宁检察院聘请18名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检察官助理。庆祝宁德撤地设市20周年,举办全市检察机关“一起走过20年”第五届诗文朗诵晚会。完善文化长廊、读书沙龙、党建园地建设,涵养检察文化。加强检务保障,完成智慧微云移动办公平台和检察工作网建设,寿宁县检察院在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下建成启用综合办公大楼。

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成果,部署开展“三治三提”工作质效提升年活动,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部署开展“六个一”活动,两级检察院全员覆盖、逐月报告,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337件。以宣传“三个规定”为主题的《拒绝并非无情,实为更好守护》短视频被最高检、今日头条等推送转发。深入开展“以案为鉴,做忠诚干净担当政法人”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紧盯行使检察权的重点人员、核心岗位、关键环节,组织排查廉政风险点525个,制定防控措施667条。专项整治检察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一家两制”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格自律、坚守法治。

五、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确保公正文明规范司法

时刻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自觉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聚焦中心工作、聚合职责使命、聚力担当作为,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市检察院党组获评市直机关优秀等次领导班子。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依靠党委领导、重视和支持做好检察工作,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公开听证化解积案难案等重要情况、重大问题、重大案件12次,均得到市委领导批示。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按照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部署,全面梳理代表意见建议,逐项研究改进措施。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诉讼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23次。建立院领导挂团“统筹+定向”联络机制,常态化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搭建联络桥梁,守护蓝色海洋”等检务活动242人次,推送手机报12期。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办理并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邀请96名民营企业家参与“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展示检察机关亲清护企新成效。

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积极拓宽社会各界监督渠道,依托“一网两微一端”新媒体矩阵,及时向社会发布检察信息,公开重要案件、程序性信息6506件、法律文书3551份。开展检媒合作,讲好检察好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蕉城、福鼎检察院被授予2020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建立“现场、电话、线上”三位一体联络律师工作机制,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852人次。配合市司法局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70名,支持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精准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特别是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措施需要进一步跟进。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短板、弱项有待补齐,特别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力度有待增强,特别是推动落实最高检检察建议成效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权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有待完善,特别是对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市委深入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把牢检察工作政治方向。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从政治上谋划检察工作,将党的领导融入到检察履职、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主动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办案全过程和检察工作各方面监督。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制度安全,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类刑事犯罪,合力保障平安宁德建设。

二要服务新时代新宁德建设。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制定落实服务保障意见。紧扣市委创新驱动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等战略,准确把握司法政策,切实为科技创新、产业聚集和升级发展“保驾护航”。正确把握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服务非公企业措施,用检察温度呵护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时代内涵,在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等方面充分释放“检察生产力”,筑牢守护宁德绿水青山蓝天的法治屏障。

三要推动检察业务提质增效。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突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准确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深化对虚假诉讼、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大公益保护力度,把法律明确赋权的“4+1”领域案件办好办扎实,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探索稳妥办理“等”外领域案件。

四要探索创新司法为民实践。按照市委高标准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方案,严惩“三农”领域违法犯罪,服务保障“8+1”特色产业发展。主动回应群众关切,重点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黑恶势力等犯罪,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一号检察建议”、国家司法救助等民生检察工作。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评议、典型案件以案释法和新时代检察宣讲“六进”活动,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五要锻造人民满意检察铁军。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部署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传导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打造“党建+业务”支部亮化工程,强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用好“检答网”、典型案例指导、“案-件比”核心指标和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挥棒”,引导检察官办案求极致、出精品。深入践行“滴水穿石”“弱鸟先飞”精神和“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铁的担当、严的纪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市人大会议部署,忠实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网上信访
律师接待预约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中国检察听证网
宁德检察客户端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
版权所有:宁德市人民检察院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政务 闽ICP备2024042971号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1号 电话:0593-8920662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